
时间:2018-09-30 15:54:00 信息来源: 图片来自广州市教育局 点击:3388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作为试点市之一, 广州市须从2021年开始实施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改革实施前的2019年至2020年为过渡期。 为此,广州市教育局近日印发了四份 中考政策征求意见稿:
根据三份过渡期政策征求意见稿,2019年至2020年,广州中考政策将有四大调整,其他例如考试计分、录取方法等均保持不变。
1、学业考试不得使用科学计算器。
2、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从30%提高到50%,同时将公办市示范高中纳入实施“指标到校”范畴。
3、经批准的示范高中可试行自主招生,且自主招生比例不招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
4、普通高中特色课程班不再纳入提前批独立招生。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1年起,中考改革政策实施新的考试制度、新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新的招生录取机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计分科目拟增加历史,采用“4+4”模式,即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听说)、体育与健康(含平时考核),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
按照文理兼顾的原则,对部分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进行调整,体育与健康提高到70分,但录取总分保持810分。道德与法治实行闭卷考试方式。
录取参考科目要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
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的重要参考。
将“指标到校”名称按照省的要求修改为“名额分配”;将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纳入实施“名额分配”的范畴;其余方面基本与过渡期政策保持一致。
经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均可自主招生;明确不同类别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比例。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调整为: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比例调整为8-15%或8-18%的区间。
录取批次由7个批次减少到4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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